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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
东北师范大学项目2006年关于招收物理、化学专业 学生的通知
各校外学习中心:
  根据教育部建立校外学习中心的有关规定以及东北师大网络教育的实际需要,现对拟开展2006年物理、化学专业招生的校外学习中心特别要求如下:

  凡开展物理、化学专业招生的校外学习中心,必须具有满足该专业教学任务(详见: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主页中的最新公告栏目《关于物理、化学实验课程教学与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附件1、2、3)所需的实验实习条件, 并保证有相应的实验教师(技术人员)指导实验教学过程。具备以上实验条件的学习中心,须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东师项目负责人王丽莉的邮箱(wangll@crtvu.edu.cn)确认后,方可开通平台录入物理、化学专业的学生。

  对不具备实验教学所需要的实验实习条件而盲目招生的校外学习中心,一经发现,学校即停止该专业的教学活动,待条件具备后再恢复教学。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该学习中心负全责。
请各校外学习中心遵照执行。
 
奥鹏远程教育中心
二00六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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