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成绩复查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课程成绩复查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同时以满足部分学生对课程公布成绩的复查要求,特制定课程成绩复查规定:

一、复查课程成绩的办法:
  1.申请复查课程公布成绩的考生须在考试成绩复查通知截止日期内(一般为5个工作日),给当地学习中心提出申请。
  2.各学习中心于成绩复查通知截止日期内,将学生成绩复查申请,通过OES系统【学生服务】-》【申请成绩复查】栏目,网上提交学生的复查申请,截止日期后系统将自动停止成绩复查申请的提交。
  3.奥鹏中心将OES系统申请成绩复查的数据,于复查成绩申请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将复查结果通过OES系统反馈至各地学习中心。如果核查发现课程公布成绩记录有误,奥鹏中心及时在成绩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应修改。
  4.各学习中心接到课程公布成绩复查结果后,及时通知相应考生;考生也可到学习中心查询。

二、课程成绩的复查内容:
  1.首先核查课程考试成绩类别:成绩有效、缺考、作弊。
  2.若课程卷面成绩有效,则只核对卷面实际分数,不重新批阅试卷。
  3.通过上述核查发现课程卷面成绩记录有误,奥鹏中心将及时在成绩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应修改。
  4.通过复查,无论课程考试成绩是否记录有误,奥鹏中心都会通过OES系统回复成绩复查结果,学习中心可直接在OES系统中进行查询。

三、补充说明:
  1.对于课程作业平时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课程总评综合成绩的考生应在期末考试一周内务必在学生平台常用功能-考试成绩栏目中查看相关课程的平时成绩,对于平时总评成绩有疑义的,可根据平时总评成绩公布时的通知要求进行查询。
  2.平时总评成绩由学习中心负责管理和导入成绩系统的在平时总评成绩正式导入截止日期后学生务必在学生平台的常用功能-考试成绩栏目中查看相关课程的平时成绩,对于平时总评成绩有疑义的,学生可直接联系所属学习中心进行查询。
  3.学习中心因没有按高校要求时间返回课程考卷,导致课程成绩不能及时公布、复查,由学习中心负责解释。
  4.学习中心因没有按高校要求时间提供或导入课程平时总评成绩,导致课程总评成绩有误,由学习中心负责解释。
  5.因未按及时申请成绩复查,导致成绩有误,学生自行承担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奥鹏远程教育中心
200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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