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奥鹏远程教育管理中心设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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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建设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批复》(教高厅函[2005]7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设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通知》(教高厅[2005]2号),以及《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电校办[2005]27号),制定奥鹏远程教育管理中心(简称“奥鹏管理中心”)设置程序如下:
1.申报
  省级电大向中央电大提出设立 “××广播电视大学奥鹏远程教育管理中心”的申请。
  奥鹏管理中心主任原则上由本校主管校领导担任,并设常务副主任1名,负责奥鹏管理中心的日常工作。
  申报材料的格式及填报要求见附录。申报材料寄至中央电大奥鹏远程教育中心。

2.审批
  中央电大对省级电大的申请进行审核后,与省级电大签订“关于设立××广播电视大学奥鹏远程教育管理中心的协议”。
  中央电大印发《关于同意设立××广播电视大学奥鹏远程教育管理中心的通知》,并颁发中央电大统一制作的铭牌。
  省级电大凭此通知刻制“××广播电视大学奥鹏远程教育管理中心”印章一枚,用于公共服务体系内部业务往来,印模报中央电大备案。

3.签订工作协议
  根据《实施意见》的规定,中央电大奥鹏远程教育中心与奥鹏管理中心签订《工作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
  奥鹏管理中心的机构设置及其聘任的专、兼职人员以及联系方式等,报中央电大奥鹏远程教育中心备案。
  奥鹏管理中心在与中央电大奥鹏远程教育中心签订《工作协议》后,方可以奥鹏远程教育管理中心的名义开展工作。
 
  附录:设立奥鹏远程教育管理中心的申报材料格式及填报要求

二 ○○ 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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